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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事務管理局就投訴「架勢堂」節目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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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放:

  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主席馮華健今日(六月六日)發表以下聲明:

  「廣管局接獲多宗有關商業電台『架勢堂』節目的投訴。廣管局對投訴人及社會人士對此事的關注,表示理解。」

  「廣管局的行政機關,即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已即時採取行動,調查商業電台有否違反『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內有關的條文。」

  「鑑於事件的嚴重性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廣管局已採取行動加快處理這些投訴。廣管局的投訴委員會將於下星期召開特別會議進行討論,並會向廣管局大會提出建議。」

  「至於有部分投訴人認為商台播放該節目、設立有關的網頁及進行網上選舉,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的問題,這方面需由律政司司長作出研究,而並非由廣管局跟進。在這次事件中,廣管局作為業界規管機構的職責,是根據法例調查有關節目有否觸犯『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故此,廣管局已將所有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的問題轉介律政司司長考慮。」



2006年6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