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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正在尋找工作的離校生和暑期求職者慎防求職陷阱,並須留意有關的勞工法例保障及職業安全知識。
勞工處今日(六月六日)聯同警務處及消費者委員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提醒這類求職者須注意的事項。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就業資訊及推廣)劉仁權說:「離校生和暑期求職者尋找工作時應持平實態度,時刻保持警覺,如遇到可疑的招聘廣告,尤其是一些強調無需技能或學歷,但薪酬優厚的職位時,應加以提防。」
他說:「他們必須清楚並接受所有條款,方可簽署合約。他們亦不要接受可能涉及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工作。如僱主要求求職者先支付登記費、行政費等費用,或支付現金作訓練用途、購買貨物或投資時,求職者應審慎考慮。」
「如有疑問或困難,他們應立即諮詢父母、教師或向有關機構如警務處和消費者委員會求助。」
署理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勞資協商促進)梁樂文則強調從事暑期工的僱員亦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他說:「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都可享有條例所賦予的基本保障及福利,例如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和法定假日的給予等。」
他並提醒求職者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或保障,均屬無效。此外,僱員在工資期屆滿或僱傭合約終止後七日內應獲發工資,如被拖欠工資,應盡快到就近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求助。
警務處和消費者委員會的代表在發布會上講述了一些常見的騙案,如「空殼公司求職騙案」、「層壓式『種金』騙案」、「模特兒詐騙案」和「倫敦金騙案」等,提醒求職者慎防墮入求職陷阱。
副總職業安全主任(推廣)任劍祥亦提醒求職者應注意職業安全及健康,避免發生意外。他說:「求職者在接受工作時應量力而為,對工作環境要多加留意,識別潛在危險,更要遵從僱主提供的安全指引。」
他指出涉及暑期工的常見的工作意外包括與物件碰撞受傷、被手工具所傷,以及被灼熱表面或物質燙傷。
任劍祥說:「在飲食場所工作可能需要站在濕滑的地面上工作、使用尖刀或接觸炙熱的煮食器具,故此必須加倍小心,避免受傷。」
「離校生和暑期求職者由於缺乏經驗及沒有接受過正式訓練,不宜從事危險性高的工作,如操作木工、危險機器或處理化學品等。」
根據法例,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不可操作任何由機械推動的起重機和負荷物移動機械,亦不可擔當起重機的訊號員。他們亦不可在吊船上或進入密閉空間工作。法例亦禁止未受過訓練的十八歲以下人士在地盤工作。
勞工處已印備多份小冊子介紹職業陷阱、勞工法例及職業安全,小冊子可在勞工處各分區辦事處索取或於勞工處的網頁瀏覽下載,網址為http://www.labour.gov.hk/public/index.htm。
完
2006年6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