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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教育基金宣布新一輪申請結果及新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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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發:

  優質教育基金(基金)受託人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法團應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委員會)的建議,批准撥款合共約一億六千八百萬元,資助第九輪申請的555項計劃。

  在獲批准的申請中,有291項是與「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促進學校與持分者的伙伴關係」及「發展配合課改的學習評估」等優先主題或其他教育措施有關的計劃,其餘264項則是有關提升資訊科技基礎設施的計劃。

  委員會主席彭耀佳今日(六月二日)宣布申請結果時說:「我們收到不少有關優先主題的撥款申請,這些項目旨在促進不同學習需要學生的全面健康發展,以及開發評估方案和工具,以配合課程改革及學校課程的學習目標。」

  彭耀佳續說:「其他創新的計劃均能切合教育界當前的需要,例如其中一個計劃旨在透過工作坊和輔導服務,加強教育工作者對工作壓力的認識及處理壓力的技巧。另外一個計劃則透過訓練和治療,幫助沉迷於互聯網的學生,以正確的態度使用電腦。」

  彭耀佳指出,基金將由二○○六年九月起全年接受申請,以期減輕教師的工作量。評審程序將予以簡化,如所申請的撥款額不超過二十萬元,審批程序可於三個月內完成。

  有關資助的計劃範圍方面,申請人可以過往曾獲基金資助的計劃為本發展新的計劃,或如以往般申請推行創新的教學計劃。此外,申請人也可就基金按當前教育需要而定出的主題提出多一項申請。下學年的特定主題為《促進教師身心健康》和《關顧學前兒童》。

  學校申請人日後在申請獲批准前,須提交獲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通過的文件,以證明建議的計劃符合學校發展的需要,而教師亦能應付相應的工作。所有申請必須透過「網上計劃管理系統」提交,新申請辦法的詳情將於二○○六年九月一日上載於基金網頁(http://www.qef.org.hk)。

  申請人應注意各項申請條款及指引。在第九輪申請中,有部分申請計劃的預算過高,而預算項目又欠缺充分的支持理據。為此,委員會特別提醒申請人,應嚴格奉行節約原則,務求計劃合乎成本效益。此外,一些申請書的頁數亦超出上限,日後這類申請將不獲受理。

  政府在一九九八年撥款五十億元設立基金,旨在支援社會各界自發推廣優質教育的計劃。基金自成立以來已資助6357項計劃,撥款總額約三十四億元。截至二○○六年二月底為止,基金的結餘款項約為五十四億元。



2006年6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