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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傳媒查詢有關公民黨五月二十九日所發出的新聞稿,以及今日(六月一日)刊登於最新一期《A45》的相關文章,政府發言人現作回應如下:
政府較早時就黃國俊博士對添馬艦發展工程與國際金融中心二期的建築單位價格比較,已在五月二十四日發出新聞稿,批評有關分析「毫無根據,並有誤導成分」。之後,該黨發出新聞稿,聲稱政府的「指摘並無理據」;而在《A45》的文章中繼續指稱添馬艦發展工程的建築單位價格較國金二期高。
發言人說,該比較分析沒有實際基礎支持,因此政府不能接受其結論。
他說:「政府已多次在不同場合中清楚闡明,添馬艦發展工程包括一幅面積兩公頃的休憩用地。」
「這項事實也有在黃博士進行分析時所參考的文件中提及。該份文件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編號為CB(1)1561/05-06(01)。」
政府已多次在不同場合解釋,添馬艦發展工程的開支估算涵蓋整個工程,包括休憩用地和其他項目,而建築單位價格的計算則只涉及新立法會綜合大樓和政府總部大樓的「建築工程」及「屋宇裝備」。這已在上述文件的第七和第八段中解釋。
基於以上事實,政府對於公民黨所指「政府從未提及有關的建築工程開支包括了相連的兩公頃休憩用地」,不能苟同。政府也發現,公民黨以上述文件中的第六段支持其論點,郤完全忽略了緊隨其後的第七段和第八段,而該兩段正正解釋了建築單位價格的計算方法。
事實上,上述文件中的第六段所述的數據是有關地積比率(而非建築單位價格)的計算。如此以偏概全和缺乏組織的研究方式,令有關的比較分析失去意義,因為並沒有進行縝密翻查資料的程序。
正如政府已在提交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文件以及五月二十九日的會議上解釋過,現時新立法會綜合大樓和政府總部大樓預算的建築單位價格(每平方米約為11,600元),將低於私人市場甲級商業樓宇的平均建築單位價格(每平方米約13,000元)。
發言人說:「政府計算建築單位價格的基礎,與建築界慣常的做法是一致的。至於休憩用地方面,政府在工務小組委員會文件中的第四十一和四十二段已解釋,有關的建築費用包括了渠務工程、外部工程和園景工程。」
政府注意到,公民黨調整了計算添馬艦發展工程的建築單位價格。該黨最新的計算方法,是假設從工程的預算建築費用中減去渠務工程、外部工程、園景工程和應急費用,餘下的數字便用作推算建築單位價格。這種計算方法在比較建築單位價格時忽略了業界慣常的做法-即通常不會把裝修工程、地盤工程、地庫工程和行人天橋工程計算在內。
此外,計算建築單位價格時,業界的一致做法也是使用總建築樓面面積(CFA)而非總樓面面積(GFA)為計算基礎。
政府樂意向公民黨以及黃博士解釋,添馬艦發展工程數據的計算基礎,以及政府如何使用測量界內利比建築工料測量師有限公司,及威寧謝香港有限公司定期出版的專業數據以作為參考。
完
2006年6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