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就規劃大綱諮詢區議會公布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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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公布一份新指引,訂明就規劃大綱諮詢區議會的安排。

  城規會發言人說:「鑑於公眾殷切希望規劃制度更具透明度、能讓公眾多加參與、及提供渠道讓公眾就大型發展或重建計劃制訂發展規範時提出意見,當局會就所有規劃大綱諮詢區議會的意見。」

  發言人補充說:「所有由規劃署、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或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所擬備的規劃大綱均須諮詢有關區議會的意見。」

  「就市建局的發展計劃,市建局及規劃署會就規劃大綱擬稿、構思中的發展計劃及發展計劃草圖內的計劃範圍界線,諮詢有關區議會的意見。在諮詢區議會當日起的兩個月內,有關區議會或其區議員可直接向城規會提出意見。城規會會在規劃大綱擬稿及發展計劃草圖提交予城規會當日起的三個月內,考慮有關規劃大綱擬稿和發展計劃草圖,以及所接獲的區議會意見和其他公眾意見。」

  查閱這份指引(規劃指引編號39),可聯絡城規會秘書處(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 ─ 電話:2231 4810 或 2231 4835),或瀏覽城規會網頁 http://www.info.gov.hk/tpb。

  有關查詢可聯絡城規會秘書處或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熱線:2231 5000)(地址:北角政府合署17樓及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14樓)或電郵至enquire@pland.gov.hk。



2006年5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