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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市場加強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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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二日)表示,該署會加強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的管理,打擊在市場內非法卸下淡水魚的活動。

  由五月十五日(星期一)凌晨零時開始,市場管理人員會在所有進入批發市場的人士及車輛進場前登記其資料,並會加派保安員執行登記措施。

  發言人表示,該署與批發市場商販就有關事宜一直進行磋商,商販亦同意有需要加強管理措施。經考慮有關的意見及權衡優先次序後,署方認為應該首先在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實施新措施。

  發言人說:「漁護署有責任妥善管理該市場,保障正當的交易活動及確保指定的進口食物附有所需的證明文件。」

  根據批發市場的租用協議,所有租戶必須遵守由漁護署訂定、包括在租用協議內的《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管理規則》。

  該管理規則列明以下進入市場及在場內進行交易的規則:

  * 只有市場租戶、其獲授權僱員或合法代表方可在市場內進行交易;

  * 只有跟市場內交易有確實關係的人士方可進入市場;及

  * 漁護署可設立登記計劃登記打算在市場內購買新鮮食品的人士,並規定只有已登記的人士才獲准進入市場。

  漁護署會加派保安員協助市場內的商販遵守加強保安管理的措施。商販、其僱員及經常使用市場設施的人士亦可事前申請進入市場的證件,以減少進場前登記的時間。



2006年5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