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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婚姻監禮人獲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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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宣布,今日(五月十二日)有一百二十六位婚姻監禮人獲得委任。

  入境處發言人今日稱,自實施婚姻監禮人計劃至今,現時已有二百五十八位婚姻監禮人獲委任。最新編製婚姻監禮人名單已上載於入境處網頁(網址:www.immd.gov.hk)。下列入境處辦事處亦備存該份名單:

(i) 查詢及聯絡組
  (地址: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二樓,電話:2824 6111);

(ii)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地址: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樓,
   電話:2867 2787);及

(iii) 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

  如欲索取婚姻登記處的地址及電話,請致電2824 6111向查詢及聯絡組查詢。

  發言人更指出,擬結婚人士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或副婚姻登記官(「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擬結婚人士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三個月內,亦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在任何時間為他們主持婚禮。

  任何已直接向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登記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的人士,如欲轉聘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禮,須預先親身或委託婚姻監禮人聯絡登記官辦理手續。他們須確保登記官已發出登記官證明書,婚姻監禮人方可為他們主持婚禮。



2006年5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