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市民切勿使用含鉛量高的粉狀化妝裝顏料
******************

  壎芵p今日(五月三日)呼籲市民停用使用一種名為「HASHMI SURMA SPECIAL」的粉狀化妝顏料。壎芵p是在接獲一宗九個月大的女嬰出現血液含鉛量高的個案後作出此呼籲。

  壎芵p初步調查顯示,該女嬰的家人在元朗一間店舖購買此粉狀顏料,自女嬰出生後每日在她的眼部附近塗抹。病人由父母帶往屯門醫院檢查時,發現其血液樣本血液含鉛量比正常高。

  壎芵p從病人家中取得該產品交政府化驗所進一步化驗,發現該產品含鉛量(84,000毫克/千克)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40毫克/千克)。若長時間使用產品可能會出現血液含鉛量高的情況。

  病人在家接受治療,現時情況穩定,她的父母及家人均沒有病徵。

  壎芵p發言人表示,人類過度接觸鉛會損害神經系統、紅血球形成及腎臟。兒童健康尤其容易受鉛的影響。

  壎芵p呼籲市民停止使用此產品,避免鉛中毒。現時有良好治療方法,市民如有不適應儘快求醫。壎芵p在辦公時間內設立熱線電話2575 1221解答市民查詢。

  海關在本地商店的抽查,未有發現該產品,相信該產品沒有在香港出售。

  化妝品包括眼影顏料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任何人不得進口、製造或供應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一般或認可的消費品安全標準規定,否則即屬違法。

  如屬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消費者如對不安全消費品有任何疑問或作出投訴,可致函香港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一樓海關消費者權益保障及檢控事務科,或致電海關熱線2545 6182。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