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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五月三日)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
問題:
據報,1996年或之前落成的某些公屋樓宇的公眾地方,仍有敷設以塑膠物料包裹的銅食水管;由於這些塑膠物料在燃燒時會釋出有毒氣體,因而不符合目前的消防安全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有多少個公共屋h有上述食水管;每個屋h的名稱,以及涉及的樓宇和住戶數目;
(二) 會否考慮立即拆除現有食水管上的塑膠物料,以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三) 房屋署會否盡快全面更換這些食水管;若會,請說明工程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當局會否考慮把房屋委員會的建築物納入《建築物條例》的規管範圍,讓屋宇署監管其採用的建築物料?
答覆:
主席女士:
外包塑料的銅水喉管是市面上一般採用的物料,由於隔熱性能良好而且美觀,所以普遍用於公營和私營樓宇的外露喉管。物料測試證實,現時用於公屋銅喉上的塑膠物料並非易燃物體,而在燃燒時釋出的氣體屬低煙無毒類別,更不會產生二噁英等有害物質。為減低大鱆獐蝳b火警風險,消防處不建議在公共屋h的非開放式走火通道中安裝包上塑料的喉管。根據房屋署的記錄及近期檢查報告顯示,公共屋h內包上塑料的銅喉大部分安裝在開放式通道位置,所以不會構成消防風險。但以往房屋署為個別屋h維修或更換喉管時,在一些非開放式走火通道也安裝了包上塑料的銅喉,沿用至今。
現就問題四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 有使用外包塑料喉管的公共屋h共有78個,其中7個屋h17座公屋大廈的喉管有用於非開放式走火通道,詳情見附件。
(二) 用於公屋銅喉的外包塑料是安全物料,不會引起安全問題。但為釋除居民疑慮,房屋署會將位於非開放式走火通道的喉管上的外包塑膠物料拆除,預算可在數月內完成。
(三) 正如上文所述,現時公共屋h內有包上塑料的銅喉的走火通道大多屬於開放式,不會引起安全問題,而位於非開放式走火通道的銅喉在拆除外包塑料後已沒有任何消防安全方面的疑慮,可以繼續使用,無須更換。
(四) 至於將房屋委員會的建築物納入《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規管範圍,讓屋宇署監管其採用的建築物料的建議,政府會在研究如何將《建築物條例》應用於公營房屋的方案時一併考慮。此外,房屋署在2000年11月已成立了獨立審查組,為公營房屋工程項目引入第三者監管,根據屋宇署有關審批、同意和監管機制,確保新工程項目,包括其採用的建築物料,符合《建築物條例》所規定的技術及安全標準。
附件
在非開放式走火通道安裝外包塑料銅水喉的公屋大驉G
屋h名稱 大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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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廣田h 廣雅樓
廣軒樓
2. 橫頭磡h 宏祖樓
宏偉樓
宏耀樓
宏禮樓
3. 彩輝h 彩華樓
彩葉樓
4. 天耀(一)h 耀盛樓
5. 天耀(二)h 耀昌樓
耀豐樓
耀澤樓
耀隆樓
耀泰樓
耀華樓
6. 小西灣h 瑞泰樓
7. 葵芳h 葵健樓
完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