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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核准香港交易所主席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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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已核准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委任夏佳理先生為香港交易所主席。

  有關核准按《證券及期貨條例》而作出。委任夏佳理先生為主席的任命即時生效,並與他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的任期相配合;該任期將在香港交易所二零零八年周年大會完結時屆滿。

  香港交易所董事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的董事局會議中,推選夏佳理先生為香港交易所主席。《證券及期貨條例》第69(1)條規定,任何人除非已獲行政長官書面核准,否則不可擔任屬認可控制人的公司的主席。按《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0,香港交易所當作已根據該條例第59(2)條獲認可為交易所控制人。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公布有關核准時說:「我們深信在夏佳理先生的領導下,香港交易所會致力進一步提升我們的市場質素和加強市場競爭力,以及鞏固香港作為國家首選集資中心的地位。」

  夏佳理先生是較早時獲財政司司長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委任為香港交易所的三名董事之一,任期為兩年。



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