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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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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中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所訂立的自由貿易協議,涵蓋範圍並不包括香港,日後內地貨物可直接出口往東盟各國,因而會嚴重削弱香港作為內地轉口港及經濟貿易窗口的地位。此外,現時內地亦正與多個國家和地區商討訂立類似協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內地與東盟訂立自由貿易協議對香港的影響;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爭取將香港納入上述自由貿易協議的涵蓋範圍;若會,將於何時進行;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現時當局有否與其他國家及地區商討訂立自由貿易協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中國與東盟自2003年起開始就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進行磋商,以期逐步減免貨物關稅和非關稅措施及開放服務貿易和投資。

  2004年11月,中國與東盟完成了貨物貿易方面的磋商並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貨物貿易協議》),並於2005年7月20日開始實施降稅計劃。根據《貨物貿易協議》規定,中國與東盟各國之間的貨物關稅,將視乎貨物類別及成員國的發展程度,在2012年之前完成降稅計劃。至於服務貿易和投資市場的開放方面,中國與東盟正進行磋商,現階段尚未簽訂協議。

  就黃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我們一直密切監察有關香港與內地和東盟的貿易數據。中國與東盟各國的降稅協議自去年7月實施到目前為止,我們未察覺香港與內地及東盟的轉口貿易帶有什麼重大改變。雖然如此,特區政府正積極研究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協議的內容,並密切留意協議對香港的貿易和經濟可能產生的長遠影響。由於香港並非簽署方,我們正與中央政府有關部委了解不同簽署方在不同年份就各類貨物減免關稅的詳細資料和日程,以便我們共同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相應措施,避免該協議的全面實施可能對香港帶來的影響。

(三)特區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國際間自由貿易協議的發展,以及跟香港有密切經貿關係的貿易夥伴商談和簽署自由貿易協議的情況。特區政府目前並未參與其它自由貿易協議的談判,我們會繼續留意國際間在自由貿易協議方面的發展及對香港的影響。如有需要,我們會考慮採取適當措施,包括與其他經濟體系商討訂立自由貿易協議,以保障和促進香港的對外貿易。



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