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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自願退還飼養活豬牌照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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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四日)宣布建議為選擇自願退還禽畜飼養牌照並永久結束在港養豬業務的豬農,推行退還牌照計劃。

  壎芮盓Q及食物局發言人表示,計劃旨在盡量減少本地豬場數目及其引起的公共壎糽M環境污染問題。目前,全港共有265個豬場,共飼養約33萬頭豬,佔本地新鮮豬肉供應的百分之二十。大部分豬場位處新界北部。

  發言人說:「養豬活動產生相當多難以處理的公共壎糽M環境污染問題。我們亦需要考慮養豬業是否真的能繼續持續發展。香港迅速都市化,社會日益關注公共壎糽M環保事宜,我們認為逐步減少豬場數目的做法適當。」

  「我們可透過停止簽發新的豬場牌照和減少現有豬場的飼養量來達到這個目的。同時,政府應收緊現行禽畜牌照規管機制,確保持牌人遵守持牌條件。因此,我們認為向不希望繼續養豬的豬農提供自願退還牌照計劃,是合適的做法。」

  「政府在過去與豬農商討有關計劃時,得知只要退還計劃的條件合理,看來很多豬農都準備退還牌照。我們目前共接獲超過190份可代表全港近半數豬場東主的書面意見書,皆催促當局早日推行自願退還牌照計劃。」

  退牌計劃涉及的總開支為9億4170萬元,政府將向選擇自願退還禽畜飼養牌照並永久結束在港養豬業務的豬農發放特惠補助金(特惠金)。

  計算特惠金大致依據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所通過向受收地和清拆以進行公共工程項目影響的豬場發放特惠津貼的現行計算公式。特惠金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是經營農場特惠金以及針對豬舍和農倉等農場搭建物的特惠金。

  發言人說:「為鼓勵規模較小的豬場結業和退還牌照,當局建議設置特惠金下限,在計算金額時亦會考慮個別豬場的飼養量。在建議的安排下,豬農獲發的特惠金最低為45萬元,而最高為2545萬元。」

  「由於本地豬場大多採用需投放大量資金的『濕處理法』環保設施處理豬隻廢物,政府決定在特惠金內加入一個組成部分,以計及豬農為裝置濕處理法設施而投放的資金,並撇除政府於九十年代為鼓勵豬農設置濕處理法以控制污染所發放的基本設施津貼款額。只有已裝置濕處理法設施的豬場才可獲發這個組成部分的特惠金。」

  該計劃亦向每名受影響的本地養豬工人和活豬運輸工人發放一筆過1萬8千元的津貼,減輕他們的即時經濟負擔。

  當局會向每名一直從事活豬運輸工作,把活豬由本地豬場運往屠房的運輸商,提供5萬元貸款,讓他們提升或改裝車輛設備作其他商業用途。

  在本港豬肉供應方面,發言人解釋,儘管本地農場出產的活豬數目減少,內地進口豬隻可因應市場需求而增加以滿足市場需要。

  發言人說:「為配合推行自願退還豬場牌照計劃,政府亦建議制訂法例,停止簽發新豬場牌照,逐步減少現有豬場所造成的公共壎糽M環境污染問題。同時,政府將凍結那些選擇不參與自願退還牌照計劃的豬場的飼養量。」

  他說:「政府計劃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後,盡快邀請豬農提交申請。」





2006年4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