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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福利性質的公務員津貼檢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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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完成附帶福利性質的公務員津貼檢討,並訂定最終修改建議方案。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四月四日)表示,政府在精簡有關津貼的發放安排時,已充份考慮過有關檢討的政策目標、法律考慮因素、諮詢組織的看法及員工的意見。

  發言人說︰「我們在考慮是否取消、保留某項津貼,或為其訂定恰當的津貼額時,恪守合法、合理和合情的原則。」

  他說︰「我們亦已顧及建議可能對合資格公務員帶來的影響。」

  公務員事務局在去年九月發出諮詢文件,載列各項附帶福利性質的公務員津貼修改建議,以徵詢員工的意見。在十一月諮詢期屆滿時,當局共收到二十八份意見書。

  在訂定最終修改建議方案前,公務員事務局已徵詢各個公務員薪酬及服務條件諮詢組織的意見。

  發言人表示,建議方案如按需要在下月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後,有關修改措施會由二○○六年年中起實施。

  最終修改建議方案的要點如下:

* 由二○○六至○七學年或二○○七學年(視情況而定)起申領海外教育津貼及本地教育津貼的新申領者,其津貼上限調整至一九九七年的水平,並維持津貼額直到有關津貼全面取消;

* 凍結現有申領者的海外教育津貼及本地教育津貼的上限在現時水平,津貼額日後不再調整;

* 調整學生旅費津貼的上限至一九九八年的水平,措施由現有及新申領者的下一個津貼周期起適用,並維持津貼額直到這項津貼全面取消;以及

* 取消冷氣機津貼及酒店膳宿津貼。

  發言人說︰「為了顧及同事的關注,或進一步精簡津貼發放的行政安排,我們已在適當情況下,將有關措施納入最終修改建議方案之內。」

  這些措施包括︰

* 海外教育津貼額及船費津貼額繼續以外幣計算,這項安排適用於所有申領者;

* 撤銷原來限制分期享用學生旅費津貼的次數及航程等級的建議;

* 繼續按現行安排發放家具及用具津貼;

* 把搬遷津貼改為悉數非實報實銷津貼,津貼額不予調整;以及

* 繼續按現行安排提供酒店住宿。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相信,最終修改建議方案大致上處理了同事主要關注的事項,同時也達到檢討津貼的目的。」

  最終修改建議方案實施後,預計第一年可節省約三千萬元,五年合共節省約三點九億元。

  載述最終修改建議方案的文件,已上載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www.csb.gov.hk)。



2006年4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