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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中)在三月二十日(紐約時間)舉行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區政府參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二份報告所舉行的審議會上致辭。左為代表團副團長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右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主席 Ms Christine Ch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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