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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的致辭全文:
主席:
在新的財政年度(二○○六至○七年度)的預算草案中,保安政策範圍組別的撥款為271億元,佔政府開支總額的百分之十一,而我負責的內部保安和出入境管制這兩個政策範圍的撥款,則佔其中的232億元,較今個財政年度獲得的227億元撥款多百分之二點一。
隨著經濟復蘇,政府的財政狀況得到改善,但我們仍會致力貫徹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善用資源來提供新服務或加強現有服務,繼續確保香港是一個安全、治安良好的城市,稍後我會簡介其中一些新服務或措施。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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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罪案數字在二○○五年下降了百分之四點八,其中暴力罪案數字維持不變,情況令人感到欣慰,但警方仍會繼續時刻保持警惕,絕不鬆懈。警務處處長已為二○○六年訂定了多項主要工作目標,分別是打擊暴力罪案、黑社會活動、「�M快錢」的罪案、恐怖活動、販賣及濫用危險藥物的活動及涉及訪客、遊客及非法入境者的罪行等。
出入境管制/清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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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繼續利用科技改善服務。除了分階段擴展旅客及車輛(司機)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之外,我們亦建議修訂法例,令入境事務處可以電子方式備存生死及婚姻登記紀錄及處理相關的申請。此舉可讓公眾以電子方式提交某些與入境事務相關的申請。
為應付跨境交通的增長以及在深港西部通道、落馬洲支線和翔天廊開設新口岸,我們已預留約2.81億元,在有關部門開設1 457個職位。
因應公眾要求較多元化的服務,我們已完成有關委任婚姻監禮人的修例工作。我們預期可於本年五月左右委任第一批的婚姻監禮人。
「個人遊」計劃已逐步擴大,目前涵蓋內地38個城市(註)。這項計劃於二○○三年七月開始實施,至今已有超過1 100萬名內地居民透過該計劃來港旅遊,為本港旅遊業、零售業和相關行業帶來可觀收益。「個人遊」計劃將進一步擴展至更多內地城市,我們相信內地當局會稍後公布詳情,特區政府會作出相應配合,以方便內地訪客來港旅遊及消費。
政府分別於二○○三年七月和十月推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截至今年一月底, 我們接獲11 344宗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提出的申請,其中9 457宗已獲批准。此外,有624名申請人已透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正式批准在港居留。這些人士在港的投資總額約達45億港元,即平均每名投資者投資724萬港元,超逾650萬港元的最低限額。另有157名申請人原則上已獲准加入計劃,他們可以訪客身分入境,進行計劃所規定的投資。
為吸引優秀人才來港作長遠發展,我們將在今年六月或以前推出「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根據計劃,申請人必須符合基本的條件,才能提出申請。申請人符合基本條件後,其申請會按照特定標準打分。打分制特定的標準包括年齡、學歷/專業資格、工作經驗、語文能力等。成功申請人無須先獲本地僱主聘用,即可來港。在計劃初期,我們會設下每年一千人的限額。我們會在實施計劃一年後進行檢討,以決定是否有需要繼續推行該計劃或作出適當的改善。
鑑於加強護照防偽措施是國際趨勢,我們將於二○○七年年初推出載有生物特徵資料的香港特區電子護照,以保障和促進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享有的旅遊方便,並配合在一九九七年簽發的首批香港特區護照的大量換領申請。
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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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緊急救護方面,我們正尋求更佳的方法以滿足近年不斷上升的需求。除了加強有關善用緊急救護服務的宣傳外,我們亦正檢討服務模式,包括研究在香港引入救護車調派分級制的可行性,以確保能更善用緊急救護服務的資源。同時,我們會繼續檢討緊急救護服務的資源,例如於二○○六/○七年度啟用九龍塘新救護站,及公開招聘97名救護人員。
我們亦已預留3 100萬元,用以購置和更換消防車、救護車和消防裝備,以加強我們的滅火及救援能力。我們亦將會於二○○六/○七年度公開招聘207名消防人員。
罪犯的羈押和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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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懲教院所的擠迫和設施陳舊問題,我們會在本年稍後時間申請撥款以重新發展羅湖懲教所。
我們亦會繼續與社會各界合作,協助更生人士重新融入社會。為此,懲教署會繼續舉辦公眾教育和宣傳活動,呼籲社區人士接納和支持更生人士。
懲教署將落實一項綜合程序,以整體改善罪犯的管理和更生工作。這項程序會有系統地評估罪犯的重犯風險與更生需要,以及落實針對這些風險和需要的管理措施及相應計劃。
對抗毒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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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方面,我們會開展香港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第四個三年計劃(二○○六至○八年),並繼續監察戒毒治療中心發牌計劃的工作進展。在二○○六至○七年度,我們將制定措施加強社會對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的基本醫療支援,以及訂定策略以促使康復人士重投社會。在預防教育方面,香港賽馬會藥物資訊天地將繼續成為推動禁毒教育及宣傳活動的平台。
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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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層面上,我們會繼續積極參與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以及亞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錢組織的工作,與全球各地合力對付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在本地工作方面,我們將繼續進行籌備工作,把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修訂的建議在香港付諸實行,以便進一步鞏固本港的制度,並使之符合最新的國際標準。
主席,我的發言到此為止,歡迎各位議員向我和我的同事提出問題。
註:廣東省21個城市、北京、上海、福建省3個城市、江蘇省3個城市、浙江省3個城市、天津、重慶15個地區、成都、濟南、瀋陽和大連。
完
2006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