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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動議決議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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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三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動議決議案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通過議程所印載,以我名義提出的決議,把豁免電動汽車首次登記稅措施的實施期限,延長三年,即由本年三月三十一日延長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在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我們宣布實施電動汽車豁免首次登記稅的措施,為期三年。這項措施的目的,是要鼓勵市民使用電動汽車這種較為環保的交通工具。

  我們曾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及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三次建議延長豁免期,亦獲得本會通過。這項措施現時的豁免期將在本年三月底完結。為繼續鼓勵更多市民使用這類汽車,財政司司長在零六至零七年度財政預算案內,建議把這項豁免措施的實施期限再延長三年,直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我謹此建議根據《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第5(4)條提出決議案,以實施上述措施。

  我謹動議議案,希望各位議員支持。

  多謝主席女士。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