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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院校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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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校長會今日(三月一日)就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通過有關香港浸會大學推行新薪酬及福利架構的議案發表了聲明。

  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教授認同大學校長會的關注。他說:「在維護院校自主的大前提下,立法會並不適宜干預院校的內部管理。」

  所有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均屬獨立的法定團體,各自受其校董會監管。各院校在處理其內部事務,包括在制訂合適的薪酬制度方面,均享有高度的自主權,並須負上全責。上述議案的內容屬於院校自主範圍以內的事務,應由院校自行處理。

  教統局有信心,香港浸會大學及其他教資會資助院校會繼續與其職員就院校內部管理的事宜,保持密切的溝通。



2006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