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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設立家禽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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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鰨e根議員的提問和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據報,政府近月加快研究在香港實施中央屠宰家禽。關於中央屠宰家禽及對飼養、批發及零售活家禽行業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不是已放棄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設立家禽分區屠宰場的計劃;若然,原因是甚麼;若不是,為何在該分區屠宰場的試驗計劃得出結果前便研究實施中央屠宰家禽;

(二) 有沒有就全面取締銷售活家禽行業制訂時間表;若有,將在何時全面禁止出售活雞,以及有沒有就全面取締養雞場制訂時間表;及

(三) 當局曾表示只會在家禽的飼養場、批發市場及零售市場出現兩宗或以上禽流感個案後,才會強制取締整個行業,為何現時卻加快研究中央屠宰家禽的建議,以及會不會在決定應否實施中央屠宰前,先行評估實施的影響;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為減低人類感染禽流感的風險,我們正積極考慮發展家禽屠宰場,以便集中屠宰家禽,從而達致「人雞分隔」。由於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曾是活鵝鴨的屠宰場,已有一定的基礎設施,故我們原先屬意在該處設立家禽屠宰場,以便縮短興建的時間。其後,我們就選址進行詳細研究,認為倘若家禽屠宰場位處市區,難免會影響周遭環境,且運送活家禽的路途遙遠,不但可能對市區構成滋擾,更會增加禽流感的風險,故相信在新界區另覓比較遠離民居和接近家禽飼養場的地方設立家禽屠宰場會較為合適。

(二) 一直以來,我們的長遠政策目標是達致「人雞分隔」,鑑於近期世界各地均出現禽流感個案,人類感染禽流感的風險日益提高,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情況更甚,我們因而更有逼切性興建家禽屠宰場。可是,我們明白仍有不少市民希望可以享用鮮宰雞,故在訂定推行時間表時要考慮各方面的意見。我們認為較理想的安排是在家禽屠宰場啟用之時,禁止活家禽在零售市場出售。至於飼養活家禽方面,我們目前並沒有取締的時間表,農戶可繼續飼養雞隻,只是他們的雞隻必須經屠宰場屠宰後方可在零售市場出售。

(三) 我們最終的政策目標是達致「人雞分隔」。在這個目標得以實踐之前,假若有[象顯示現行預防禽流感的防控措施失效,例如在短時間內在家禽飼養場、批發市場或零售市場出現兩宗或以上禽流感個案,我們便需要採取果斷的行動,即時撲殺全港所有活家禽,以期把禽流感擴散的風險減至最低。

  歸根究底,為防患未然,我們有必要考慮預防人類感染禽流感的長遠政策,其中一個方案便是興建家禽屠宰場。興建家禽屠宰場不等同取締整個行業,活家禽飼養場可選擇繼續經營,當然,興建家禽屠宰場會對活家禽零售業帶來影響,但他們可選擇售賣冰鮮雞。在考慮興建家禽屠宰場的過程中,我們已評估對業界的影響,惟我們相信興建家禽屠宰場為市民所帶來的公眾健康裨益遠遠凌駕於對業界的影響之上。



2006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