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金局代三名僱員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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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二月二十三日)代三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兩名僱主追討港幣逾50,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兩名與訟人,包括廣科國際有限公司及經營Cage Club的永利豐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7,388.12元及14,965.00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兩名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60元及250元。
完
2006年2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