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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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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十三歲男子因販毒及藏有第一類藥物,今日(二月十七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十個月。

案情透露,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於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凌晨約二時十五分,截查一名於大角咀洋松街一個單位步出的二十三歲男子。

探員在他身上檢獲一個內藏十一點一五克氯胺酮的膠袋。探員其後在單位內再檢獲藏於二十個膠袋的四百零六點五三克氯胺酮、五十克麻黃鹼、一個電子磅及大量膠袋。檢獲的毒品市價超過十二萬二千二百元。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男子負責帶貨,並收取二至三千元作為酬勞。

男子其後被拘捕並被落案控以兩項販毒罪及一項藏有第一類藥物的罪名。

他於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並於今日被判入獄。兩項販毒罪各被判入獄三十四個月,同期執行;而藏有第一類藥物則被判入獄六個月,合共入獄四十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2006年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