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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因串謀訛騙被判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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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一歲男子及一名四十二歲女子被裁定串謀訛騙罪成,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三年半及三年。

  案情透露,該名男被告為一紡織貿易公司董事,而女被告則負責管理貿易公司的賬目。

  在二○○三年九月,該貿易公司利用轄下一間空殼公司向一間本地財務公司申請貸款購買兩部紡織機,而空殼公司於二○○四年十月開始沒有還款。

  在二○○三年十一月,該貿易公司亦以相同手法向一間本地銀行申請貸款購買十八部紡織機,而空殼公司於二○○四年十一月開始沒有還款。

  受害人其後未能向空殼公司取回抵押的紡織機,於是在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向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報警。

  兩宗案件的未償還貸款額共為七百六十八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於二○○五年一月在柴灣一住宅單位拘捕該名四十一歲男子,其後該名四十二歲女子自行向警方自首。兩名被捕者於二○○五年五月被落案控告合共兩項串謀訛騙罪行。

  兩名被告分別於本年一月四及五日承認控罪,並於今日判刑。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2006年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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