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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一月十日)同意批出新專營權給城巴有限公司(港島及過海路線專營權)(「城巴專營權1」)、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新大嶼山巴士」)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在它們現有專營權分別於二○○六年六月三十日、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時,繼續營辦現有的巴士服務。
三間巴士公司的新專營權年期如下:城巴(專營權1)將由二○○六年七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一日;新大嶼山巴士由二○○七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七年三月一日,而九巴則由二○○七年八月一日至二○一七年七月一日。
政府批出專營權予巴士公司的主要考慮是它必須提供適當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務。三間巴士公司均證明有能力提供適當及有效率的服務,並且承諾繼續改善服務水平、提供減價措施,並同意增加提高對服務監管的條款等。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表示:「根據考慮現有專營商申請新巴士專營權時一貫做法,三間巴士公司均獲批出為期約十年的新專營權。這項安排確保公眾人士能繼續獲提供可靠及有效率的巴士服務,而三間營辦商也可為其巴士服務制訂長遠規劃及發展計劃。」
在服務及環保改善措施方面,三間巴士公司均承諾為全線巴士安裝黑盒以監察巴士的安全水平,城巴(專營權1)及九巴同意調派更多歐盟二型或更高標準的巴士行走繁忙道路以減少路邊廢氣。
在車費方面,城巴(專營權1)及九巴同意推出以下車費減價措施:
(甲) 為同日使用單程票價為15元或以上的路線來回的乘客,提供10%的減價(往返機場的「A」線、消閒及馬場線不包括在內);
(乙) 為同日使用單程票價為10元至14.9元的路線來回的乘客,提供5%減價(往返機場的「A」線、消閒及馬場線不包括在內);
(丙) 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為長者提供2元或半價的車費優惠,兩者以較低者為準(往返機場的「A」線及馬場線不包括在內);
(丁) 新增四十七項巴士轉乘計劃;
(戊) 以上(甲)至(丙)的車費減價措施將於其姊妹公司(即新巴、城巴(機�{及北大嶼山路線)(專營權2)及龍運)的同類路線及專營巴士公司合辦的路線實施;以及
(己)除巴士轉乘計劃以外,上述各項措施將於新的票價調整安排三年後作檢討時一併檢討。
發言人表示:「城巴、九巴、新巴及龍運同意長者票價優惠將於一月二十八日起實施(即農曆新年除夕),讓長者在新春期間可獲得優惠。此外,因為巴士公司需時間進行八達通系統軟件及硬件的更改工程以執行即日來回減費,票價在15元或以上及10元至14.9元單獨經營的路線,將由二月十九日起開始減價。因合辦路線的系統改動須更長時間作準備,有關的減價將於七月一日起實施。」
至於新大嶼山巴士,除提供長者優惠外,並會繼續在平日為十條路線額外提供3角至1元的車費優惠。
為加強專營巴士服務的規管及符合營運需要,新增及修訂的專營權條款包括:
(甲) 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上下調整巴士票價的權力,並在新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下加入一個新的元素;即成本元素價格的變動以及專營巴士業界生產力增幅的變動;
(乙) 新增條款訂明須按照運輸署署長規定,在現有及新購置巴士上採納已認可及市場上已有供應的技術及產品,在實際情況許可下盡可能減低廢氣排放及噪音;
(丙) 新增規定要求專營公司在裝置巴士設施,或批出與巴士有關的附屬 / 增設服務前,均須先徵得運輸署署長批准;
(丁) 加入新規定以加強採購方面的指引,確保公司與同一集團的有關成員進行交易時須公平而具透明度;以及
(戊)加入新條款公司須進行周年系統稽核,以確保提交運輸署署長的資料正確無訛。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申請已參考交通諮詢委員會提交的意見。交諮會的意見詳載於附件。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亦通過修改現行考慮巴士票價調整時所採用的「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
有關新安排於今日起適用於所有巴士專營權的營運者。
在新安排下,現行的「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現存的所有因素會予以保留,並為評估票價調整加入一條新的票價調整方程式和一些客觀的基準。
方程式的運算結果會用作參考指標,供政府考慮當時巴士票價調整率是否有據有因。
政府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票價調整率的建議前,除了考慮方程式的運算結果外,亦會參考家庭入息中位數及巴士業界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以衡量市民的負擔能力和巴士公司的合理回報率。巴士公司回饋乘客的啟動點將會由現時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的百份之十三降至百份之九點七。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表示:「修改建議的主要目的,是讓巴士票價因應當前的經濟情況可加亦可減,並在提高票價調整過程的客觀程度的同時,保留考慮現行的『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的靈活性。」
發言人續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繼續保留調整巴士票價的最終決定權。當局會沿用現行做法,在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票價調整率的建議前,先徵詢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發言人說:「新票價調整安排會於實施三年後再作檢討,以監察新安排的成效。」
政府已於二○○五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就新票價調整安排徵詢交諮會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交諮會成員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對新票價調整安排表示支持。
城巴(專營權1)、新大嶼山巴士及九巴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出新專營權及巴士票價調整安排的詳細內容及建議的細節已詳列於今天提交予立法會的資料文件內,並已上載於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網頁(www.etwb.gov.hk)。
完
2006年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