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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司法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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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今日(一月六日)得悉行政長官已經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所作出的建議。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委任馬曉義先生和高禮哲法官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得悉政府當局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建議徵求立法會同意。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現設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名單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名單。目前,共有八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九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非常任法官的人數上限為三十名。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五位法官組成,成員通常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2006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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