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創新及科技基金其下的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現正接受第三層撥款申請,歡迎申請者提交富創意的應用研發項目。
創新科技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日)表示:「在檢討創新及科技基金自推出以來的運作情況和所得經驗後,政府決定在創新及科技發展方面採取新策略。為推行新策略,政府在今年初為創新及科技基金轄下的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採用新的三層撥款模式。」
第一層撥款模式包括成立研發中心,以進行屬特定重點範疇的研發工作,這些範疇包括汽車零部件、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紡織及成衣、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及資訊及通訊技術(包括通訊科技,電子消費品、集成電路設計及光電子)。第二層撥款模式包括資助不同核心主題的研發項目,及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下提交的項目。第三層撥款模式則包括資助富創意的應用研發項目。
發言人說:「我們在今年較早時已就第一層及第二層撥款模式接受申請。而今次的第三層撥款模式的申請,截止日期為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發言人續稱:「我們希望申請人留意有關這一輪申請的一些特別要求和重點。由於第三層撥款模式的項目較具前瞻性,每個項目所要求的撥款不能超過一百萬元,而項目的期限亦不能超過一年。由於有關的項目較創新,取得業界贊助並非申請的必要條件,但獲業界贊助的項目會獲得優先考慮。此外,一些由申請機構本身或本地或境外研究機關進行並已完成的基本研究項目的跟進項目,或應用到該等基本研究項目成果的申請項目,亦會獲得優先考慮。」
發言人說:「如項目較適合申請第一層撥款或第二層撥款,便不應在第三層撥款模式下提交。申請會交由評審委員會評審,只有明確擁有供業界應用的潛質及/或條件突出(例如能作出重要科技突破)的項目才會獲得資助。」
發言人鼓勵合乎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申請資格的機構,利用創新及科技基金進行有助本港產業發展的創新應用研究發展活動。這些機構主要包括本地大學、產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專業團體及研究機關。
至於創新及科技基金其餘三個資助計劃,包括一般支援計劃,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及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則全年接受申請。
所有申請需以電子方式,透過創新科技基金管理系統提交,系統網址為www3.itf.gov.hk,申請機構及項目聯絡人需先登記為系統的註冊用戶,才能取得申請表格。
有關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第三層撥款模式申請的詳細資料,包括計劃的指南,可於創新及科技基金的網址下載,網址為www.itf.gov.hk。申請人應特別注意列於上述網址中有關此輪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申請的特別要求和重點。
如欲進一步查詢,可聯絡創新及科技基金秘書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二十樓(電話:2737 2229)。
完
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