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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凡於一九七六或一九七七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均須於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OO六年二月十一日期間換領智能身份證。
身份證換領計劃的第十六個換證階段已於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展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致電熱線1838 333,或登入「生活易」網站www.esd.gov.hk,或使用「生活站」終端機進行預約。
如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 「A」 或 「***」,或身份證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 「R」,申請人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前往申請。不屬上述類別的合資格申請人,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還須帶備旅行證件,以顯示其現時在港的居留身份。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換領新身份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就讀或當外籍家庭傭工的臨時居民,均納入計劃內。 發言人稱:「僱主應讓他們的家庭傭工前往辦理換證手續。」
任何人士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而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並可被判罰款5,000元。然而,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應在返港後三十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發言人稱:「自二OO三年九月以來,入境處已透過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先後安排一九四三年至一九七五年出生的人士換領新身份證。」上述年齡組別的合資格人士大都已在他們各自的換證限期內辦理換領手續。因特殊理由而仍未換領新身份證的人士,應立即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的資料,請瀏覽網頁www.smartid.gov.hk,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完
2005年1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9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