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盜竊案疑犯由美國引渡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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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六十八歲男子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由美國引渡回港,他涉嫌與一宗一千六百萬元的盜竊案有關而被香港警方通緝。
初步調查顯示,該名男子是香港一間公司的股東,他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將公司的百份之四十的股份售予兩名買家,但交易後卻沒有將百份之三十的股份轉到買家名下。
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期間,該名男子亦在未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前從公司的戶口提取公司款項。
案件的受害人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向警方報案。
案件所涉及的金額約一千五百八十萬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後,得悉該名六十八歲男子在事件揭發前已離開香港。
美國警方其後應香港警方要求,於二○○三年四月在美國拘捕該名六十八歲男子。
該名男子今日被引渡回港。他將於稍後被落案控以十八項盜竊罪,並將於明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四號
完
2005年1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