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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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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務處將於明日(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六年一月二日期間,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內容包括教育及嚴厲的執法行動,目的在於提高市民道路安全意識,並會特別針對酒後駕駛。

  由明日起至二十九日,各總區道路安全組會在酒吧林立的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市民切勿酒後駕駛。
 
    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十一個月共有一萬三千六百一十七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減少了一百○三宗,其中六十九宗涉及酒後駕駛。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更可被判罰『記十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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