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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投訴,指近年有不少電單車被縱火焚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電單車涉嫌被縱火焚毀的個案數目、涉及的電單車總數、成功偵破的案件數目佔當年同類個案總數的百分比,以及從已偵破案件得悉的一般縱火動機;
(二) 過去三年,每年被縱火的電單車數目佔該年電單車總數的百分比是否高於私家車的同類數字;若然,當局有否檢討原因;及
(三) 如何防止同類罪案再次發生?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二○○三、二○○四及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為止),電單車縱火個案分別有15、13及21宗,而涉及電單車數目分別為25、22及47輛。二○○三年及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為止)並無偵破電單車遭焚毀的個案。二○○四年則破獲一宗個案。警方估計,匪徒的犯案動機通常為惡意破壞及於犯案後毀滅罪證。
(二) 數字顯示,每年因縱火受損毀的私家車約60輛,而電單車亦少於50輛。受損車輛佔登記車輛總數的百分比是微乎其微。過去三年,每年被縱火的電單車及私家車的數目佔該年登記電單車及私家車總數的百分比如下:
電單車 私家車
─── ───
2003 0.08% 0.02%
2004 0.07% 0.02%
2005 0.13% 0.02%
(1月至11月)
通常來說,電單車是聚集平排停泊。而且,電單車的機械結構是外露的。因此,若其中一輛起火,亦會波及停放在鄰近的電單車。所以電單車受損的比率會較私家車的比率為高。以二○○五首十一個月的21宗來說,共有七宗個案涉及多輛電單車,已佔受損電單車的八成。
(三) 警方會加強巡邏此類罪案的黑點。此外,要有效防止同類罪案發生,亦有賴市民提高警覺。市民要避免將車停泊於光線不足及並無管理的地方,例如後巷及天橋底等之非法停車地點。市民若目睹罪案發生,應立刻舉報,以便警方能迅速採取行動,將犯案人士繩之於法。
完
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