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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張學明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一間位於大亞灣的石油化工廠(「大亞灣化工廠」)訂於本年12月正式投產。然而,位於吉林的石油化工廠爆炸引致松花江受污染及哈爾濱暫停供水等事件,均令港人及本港環保團體關注位於大亞灣的石油化工廠的安全及對環境影響等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香港當局有否措施監察大亞灣化工廠的運作安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香港當局會否在大亞灣化工廠發生洩漏化學物品的情況時,即時獲通知有關情況;若會,涉及的通報機制,以及香港當局有何應變及防範措施,以防止該等污染物進入本港,危害港人健康及損壞香港環境;及
(三) 有否措施監察本地農產品有否因大亞灣化工廠的運作而受到污染?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位於大亞灣的石油化工廠坐落於廣東省惠州市,其運作必須符合國內有關當局的安全及環保要求。由於項目不在香港特區境內,因此,我們沒有法定權力監控該化工廠的運作。據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從有關公司了解,該公司根據此項目完成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建議,訂定了詳細的環境監測計劃,監控項目於建造和將來管運期間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以及有關參數的達標程度。 自2003年3月項目開始施工至今,其季度監測報告均於該公司的網站(www.cnoocshell.com)公佈。此外,該化工廠位於大亞灣內並與香港市中心地區相距約80公里,其日常運作不會對香港境內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二) 在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的框架下,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和廣東省環保局就重大的跨境環境污染事故建立了直接的溝通渠道。其下設的東江水質保護專題小組,亦已就東江水質監測和緊急事故建立了通報機制。另外,如涉及海上的石油產品涉漏或緊急事故,當地的港口監督亦會按有關規定通報香港當局,以啟動包括環保署等各有關部門相應的應變計劃及防範措施。如事故將對本港構成威脅,部門將按擬定的計劃,首先作詳細評估,監察其對本港的影響範圍及即時對漂進本港的污染物作包圍,收集及妥善處置。就海上及陸路交通的影響,有關部門會作出相應的調配,對受影響的人士提供援助,並會按需要安排暫時撤離受污染影響的地方。
(三) 如上文所述,有關化工廠與香港市中心地區相距約80公里,其日常運作不會對香港境內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但是如果有資料證明該化工廠或會對香港境內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漁農自然護理署會採取相應措施,以確保本地農場禽畜的安全。
完
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