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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延長超低硫柴油優惠稅項決議案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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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延長超低硫柴油優惠稅項決議案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通過議程所印載,以我名義提出的議案,把現時超低硫柴油每公升1.11元的優惠稅額的有效期延長至2006年12月31日,以落實財政司司長在較早時候宣布的建議。

  香港在2000年開始引入超低硫柴油。當時基於環保理由,政府為了鼓勵車主採用污染較少但價格較高的超低硫柴油取代一般柴油,把超低硫柴油的稅額訂在相對較低的每公升1.11元的優惠水平,同時計劃在2002年1月1日回復至每公升2.89元。然而,政府後來為了紓緩經濟逆轉對運輸業造成的影響,而六度押後把超低硫柴油稅額回復至每公升2.89元的水平。

  根據去年12月獲立法會通過的決議案,超低硫柴油的稅項將於2006年1月1日起,回復至每公升2.89元的水平。

  我們體恤到國際油價上升對各行各業,尤其是運輸業所造成的影響。財政司司長在審視多方面的因素,包括運輸業面對的壓力,香港的整體經濟及政府的財政狀況後,決定再一次延長超低硫柴油稅的優惠稅額的適用期一年,直到2006年年底為止,希望紓緩運輸業的壓力。

  有議員和業界希望政府進一步調低、甚至完全取消超低硫柴油稅的訴求,我們認為建議並不可行,亦非解決高油價的方法。現時1.11元的優惠稅額已較原稅額低約百分之六十,若再進一步調低或完全取消這稅項,對政府的收入會構成壓力,這是我們不能輕視的。我們認為現時並沒有空間就1.11元的優惠稅額再進一步寬減。

  按原定的2.89元的稅額,政府從超低硫柴油收取的一年稅款約為18億元;但由於現時徵收每公升1.11元的優惠稅額,政府一年從超低硫柴油收取的稅款只有約7億元。延長優惠稅額一年,將令政府在來年少收11億元的稅款。

  我希望各位議員支持這項決議案。

  多謝主席女士。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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