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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鄉議局新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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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7日,政府宣佈已決定將一幅位於沙田、面積約4,240平方米的土地,以私人協約方式和1,000元的象徵式地價批予鄉議局,作興建鄉議局新大樓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決定批地時,有否考慮鄉議局的財政狀況;若有,考慮的詳情;若否,不考慮的原因;

(二) 鄉議局遷入新大樓後,須否把大樓現址的土地交還政府;若有,考慮的詳情;若否,不考慮的原因;及

(三) 過去5年,地政總署以私人協約方式和象徵式批出土地予非牟利組織的個案的詳情,包括承批人名稱、地段面積和位置、地價、土地用途和租契屆滿年期?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本年十一月一日,把一幅位於沙田市地段第547號的政府土地,以私人協約方式及象徵性地價,批予鄉議局作興建新局址之用,使鄉議局能更有效地履行它的法定職能。

  上述的批地考慮和決定是根據政府既定的政策而作出。這些考慮包括建議是否符合政府政策或有助貫徹制定的政策方針、估計經濟和其他效益或影響、申請者落實有關批地建議的能力等。

  就鄉議局的批地申請和它的財政狀況而言,政府已考慮以下的因素:

(i) 根據鄉議局的批地申請書資料,新局址建築和發展費用估計為八千三百萬元,鄉議局需要負責籌集這筆資金。因此,鄉議局會出售它現有的局址,並透過在本港及海外舉行籌款活動,以達成這目標;及

(ii) 鄉議局是一個法定及非牟利團體,履行《鄉議局條件》所規定的法定職能。基於上述原因,政府現時每年給予鄉議局一百九十五萬元的資助。鄉議局亦已承諾,即使遷入新局廈引致運作費用增加,該局亦不會向政府尋求額外資助。

(二) 鄉議局位於九龍塘的現局址為該局自資購買的私人物業,因此政府無權收回鄉議局現有局址土地。為支付新局址的建築和發展費用,鄉議局需要將現時的局址出售和將所得的款項用予發展新局址之用。

(三) 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期間,地政總署以私人協約方式和象徵式地價批出土地的個案(*)詳列於附件。

(* 不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及九廣鐵路公司獲批土地的個案)



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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