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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香文議員的提問和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遷建政府總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現時在政府總部為政府車輛及公務員自用車輛提供的泊車位總數,以及各車位的面積及位置;
(二) 沒有在政府總部獲配車位的政府車輛及公務員自用車輛出入該處的每日架次和所涉載客量;及
(三) 在第(一)及(二)項所述車輛中,會獲配添馬艦新政府總部泊車位的車輛數目,以及所涉車輛數目佔新政府總部泊車位總數的百分比?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總部包括政府合署中座、東座、西座及美利大廈。現時政府總部提供約共380個車位;其中200個車位散佈於政府合署地下停車場和各辦公樓地層,其餘180個車位在美利大廈地面和地庫停車場。根據客、貨車位的不同需要,每個車位面積由9.6平方米至11.3平方米不等。
(二) 未獲配政府總部車位或未能展示中區政府合署泊車證的車輛,除以特准訪客身份,否則不論車主是否公務員,一般不會獲准進入政府總部或使用總部泊車位。事實上,政府總部主要透過泊車證的申請和發放,有效管理使用總部的車輛總數和流量。故此,政府總部不需要、也沒有每天記錄出入的車輛類別、架次或每程承載的乘客數目。
(三) 建議重新開展的添馬艦發展項目,最早可於2010年落成使用。我們將會諮詢各政策局以更新各項詳細資料,並預備於明年向立法會申請工程撥款時,全面提供新政府總部(新總部)大樓的計劃細節和相關理據,包括大樓將容納的辦公室和職員數目、樓面面積、泊車位數目等。我們會參照總部現行分配車位的準則,及預計使用者的實際需要,到時作出公平分配。
雖然我們暫時未能提供新總部大樓的泊車位資料,但議員可參考政府在2003年向立法會提供的文件內容。當時計劃中的添馬艦發展項目提供約500個車位:120個預留給新立法會大樓,另外380個供新總部使用。
完
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