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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應盡早磋商世貿會議期間的上下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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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呼籲勞資雙方盡早磋商在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會議期間的上下班安排,以配合各項特別交通及運輸措施或可能出現的交通延誤。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六日)說,世貿組織香港部長級會議將於十二月十三日至十八日舉行,僱主及僱員應留意運輸署的特別交通措施,訂定其在世貿會議期間的工作安排和應變辦法,例如按需要安排僱員分階段上、下班,或安排僱員放取年假等,避免不必要的爭拗。

  他說:「如僱員未能按原訂的安排上班,應立即通知主管人員。僱主亦應預早向僱員提供主管人員的名單和聯絡電話,以作緊急聯絡之用。」

  「如僱員因交通阻塞或受示威活動影響而遲到或缺勤,僱主應以包容的態度作彈性處理。」

  發言人說,對於在上述情況下迫不得以遲到或缺勤的僱員,僱主不應扣除他們的工資,更不應即時解僱該名僱員或對其進行紀律處分。

  他強調說:「僱主應詳細瞭解僱員遲到或缺勤的原因,並仔細考慮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

  根據《僱傭條例》,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適用於當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過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

  僱主或僱員可就勞資關係事宜致電勞工處熱線電話二七一七 一七七一查詢,或親身到該處勞資關係科求助。



2005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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