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巴士票價調整及新專營權申請
*************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宣布改善調整巴士票價考慮因素的建議。

  建議措施的主要目的,是讓巴士票價因應當前的經濟情況可加亦可減,並且在提高票價調整過程的客觀程度的同時,保留靈活性以考慮現行的「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中的因素。

  為達至上述目的,政府建議建基於現行的「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除保留現存的所有因素外,並為評估票價調整加入一條新的票價調整方程式和一些客觀的基準。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解釋:「加入方程式可提供一個更客觀及適時的起點以用作考慮巴士票價的調整。我們會以方程式運算結果作為參考指標,考慮當時巴士票價調整幅度是否有據有因。」

  發言人續說:「方程式不會作為票價調整的自動決定因素,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繼續保留調整巴士票價的最終決定權,以考慮及平衡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市民負擔能力及巴士公司的營利能力。」

  政府今日已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介紹就「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改善措施的建議以及城巴(專營權一)、新大嶼山巴士及九巴就新專營權的申請。政府計劃尋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在二○○六年一月實行票價調整的新安排。

  在新建議之下,當局會引入一條包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工資指數及生產力增幅元素的客觀因素的新票價調整方程式。當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票價調整幅度的建議時,政府亦會參考家庭入息中位數及巴士業界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以衡量市民的負擔能力和巴士公司的財政狀況。此外,乘客回饋安排的啟動點將會由現時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的百份之十三降至百份之九點七。

  建議的細節詳列於提交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文件內,並已上載於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網頁(www.etwb.gov.hk)。

  實施建議改善措施可為乘客帶來好處,日後票價水平可加亦可減以反映經濟情況的轉變,也讓政府可因應當前的經濟狀況主動調低票價。此外,在方程式加入生產力增幅的元素,不但可以增加票價的減幅,當有需要加價時也可緩和加幅。因為方程式的設計,不包括易變及不穩的成本項目,因此能盡量避免迫使乘客直接承擔大幅變動所帶來的影響。而經改善的做法包含客觀的指標,包括家庭入息中位數及巴士行業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可提高引動票價調整程序的基礎的客觀程度,並在市民的負擔能力與巴士營運之間取得平衡。

  發言人表示,當局會沿用現行做法,在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票價調整率的建議前,先徵詢交通諮詢委員會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他說:「我們亦會向市民及立法會議員解釋在達至決定批准的票價調整幅度的過程中,如何比較各個客觀指標,並會闡釋批准的巴士票價調整幅度對有關巴士公司的財務表現的影響。」

  發言人表示,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有關建議後,上述各項改善建議會在二○○六年初實行,有關新安排會於同日起適用於全港六個巴士專營權的專營者。

  當「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的改善建議實施時,巴士公司會按在商談專營權時的協定,推出車費減價措施。這包括為同日使用單程票價十五元或以上,和十元至十四元九角的路線來回的乘客,分別提供百份之十五和百份之五的預繳車費減價;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為長者提供兩元或半價的車費優惠;以及新增四十七項巴士轉乘優惠計劃。

  發言人續說,新票價調整安排及車費減價措施,會於實施三年後再作檢討,以監察新安排的成效。

  政府亦同時建議當城巴(專營權一)、新大嶼山巴士及九巴現時的專營權分別於二○○六年和二○○七年屆滿時,向他們批出新專營權。在徵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當局會在二○○六年一月尋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批出新專營權。



2005年11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3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