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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蔡素玉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門的用水量和用電量,以及為此支出的款額;循環再用水和可再生能源電力分別佔相關用水量及用電量的百分比,以及它們的應用範圍;及
(二)有否計劃提高使用循環再用水和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百分比;若有,具體目標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辦公大樓往往有不同政府部門的辦事處,而這些部門大多沒有獨立的水電錶。因此,我們並沒有個別部門實際耗電量和耗水量的資料。不過,我們可提供整個政府的耗電量和耗水量資料如下:
二○○二
至○三年度 二○○三 二○○四
(基準年) 至○四年度 至○五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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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電量
耗電量 百萬度電 2111 2163 2244
增減百分率 % - +2.5 +6.3
(耗電量) *
開支 百萬元 1939 1911 1936
耗水量 百萬立方米 28.5 28.1 26.2
增減百分率 % - -1.4% -8.1%
(耗水量)
開支 百萬元 148.5 152.7 144.0
* 與基準年比較,導致耗電量增長的主要項目(即辦公大樓的樓面總面積、全港淡水耗用量及廢水處理量,以及公眾體育及文化設施的使用率)在二○○三至○四年度及二○○四至○五年度均已上調。考慮到這些因素,我們估計政府在二○○四至○五年度達到的能源效益較二○○二至○三年度提高約1.4%,亦即表示,如果不是上述項目有所上升,政府的總耗電量應可減少約1.4%。
在二○○三至○四年度,可再生能源為政府設施提供了約120萬度電。至於使用再造水,我們現時只處於實施全面水質管理計劃的探索階段。使用可再生能源和再生水系統的政府工程計劃,列載於附件。
(二)政府致力推動香港更廣泛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在公共工程項目更廣泛採用可再生能源。本年五月發表的《香港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其中一項主要措施是在二○○六年或之前制訂有關在新的政府建築物及大型公共發展項目裝置可再生能源設施的政策。我們就這項措施所採取的行動之一,是即將發出技術通告,提倡公共工程計劃使用可再生能源。我們預料,政府工程項目日後會更廣泛使用可再生能源。
推行全面水質管理計劃,是今年施政綱領中一項持續推行的措施。我們現正分別在昂坪和石湖墟推行廢水回收再用試驗計劃。昂坪的計劃約在二○○六年年初啟用,所提供的再造水主要作沖廁和有監控的灌溉用途。石湖墟的計劃則在二○○六年年中投入運作,所提供的再造水經進一步處理後可作沖廁、灌溉和水景用途。
完
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