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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領匯公司轄下承辦商的工人最低工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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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

問題:

  根據政府在2004年5月發出的內部指引,就僱用非技術工人為主的服務(建築服務除外)提交的標書,須承諾給予這類工人不低於巿場平均數的每月工資率,政府部門及營運基金才可予以考慮。另外,自本年3月1日起,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公司”)已從房屋委員會接管180項零售和停車場設施的日常管理。待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匯基金”)於未來數個月上市後,領匯公司將成為獨立的私人公司,因而無須跟隨上述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現時受僱於領匯公司轄下承辦商的非技術工人中,每月工資率分別高於及低於市場平均數的工人數目,以及按工種列出工資率低於市場平均數的工人的平均每月工資;及

(二) 會否要求領匯公司在領匯基金上巿後承擔企業社會責任,只聘用給予其非技術工人不低於巿場平均數的工資率的承辦商;若不會作出此項要求,理據為何,以及當局有何其他措施,確保有關工人的工資不會低於政府部門及營運基金承辦商的工人所得的工資?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兩個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在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匯基金」)上市前,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公司」)屬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負責即將分拆出售的180 項零售和停車場設施的日常管理。在上市前,有關的外判承辦商仍由房委會負責委聘,並沒有承辦商直接受僱於領匯公司。

  現時為房委會即將分拆出售的180個零售和停車場設施提供服務的外判承辦商,共僱用約6 200 位非技術工人,包括約4 600 位保安員及1 600 位清潔員工,當中約65%的保安員及96%的清潔員工的工資是根據政府在2004年5月就非技術工人每月工資實施的新規定而訂定的。

  餘下的員工受僱於2004年5月前訂立的合約,當時新規定尚未實施。這些合約大部分都沒有規定工資水平,因此房委會並沒有該些工人的平均工資數字。

(二) 領匯基金上巿後,領匯公司會成為完全獨立於政府和房委會的私營公司。與其他私營公司一樣,領匯公司日後會自行決定是否規定承辦商必須給予非技術工人不低於巿場平均數的工資,政府不會干預。

  在《二零零五至零六年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呼籲工商界,本�茈禶~對社會的責任,參考政府公布的平均工資水平,向非技術僱員支付與市場水平相若的工資。我們已向領匯公司作出相應呼籲。領匯公司表示,日後會在貫徹其既定業務策略及計劃的前提下,採取適當措施,積極響應政府的呼籲,包括要求承辦商向員工提供合理待遇,以維持優質服務,亦會不時對承辦商的員工進行不記名調查,以了解他們的實際情況,必要時作出跟進。

完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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