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診所為符合資格人士注射預防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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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預備冬季流行性感冒(流感)高峰期的來臨,醫院管理局配合政府的流感疫苗注射計劃,公立門診診所將於星期一(十一月七日)開始至年底為符合資格人士注射流感疫苗。

  由有關部門轉介的家禽從業員及從事屠宰家禽工作的人士亦可於十一月七日起到特定的二十三間普通科門診診所接受流感疫苗注射。

  符合資格人士包括下列在公立門診治療的病人:

1. 長期病患或需長期服用阿司匹林的兒科病人;
2. 65歲或以上有長期病患,及在公立門診覆診者;
3. 下列領取綜援人士:
    i)   任何年齡的長期病患者;
    ii)  65歲或以上長者;
    iii) 6 至23月大幼兒;
    iv)  妊娠第二或第三期並且在產科診所覆診的孕婦。

  流感的高峰期大約在每年一月至三月出現,疫苗會在注射後兩週內產生效力,並能維持約一年。因此,注射的最佳時候是每年的十一月至十二月間。

  為注射計劃安排得更有效率,醫管局發言人呼籲專科及普通科門診長期覆診及符合上述資格的病人,如果他們的覆診日期原訂於十一月七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可以按原定覆診日期到診所接受注射。如果覆診日期在上述日期以外,則可以在上述期間到所屬診所或致電所屬診所安排注射疫苗。

  符合資格及欲接受注射的人士請帶備有效文件,包括身份證、醫管局門診覆診證明、綜援證或政府發出的防疫注射特許證明,前往所屬的普通科或專科診所,經醫護人員評估身體狀況適合注射後,然後接受注射。

  一如以往,醫管局已於十一月七日開始,安排為公立醫院長期住院病人,包括:療養病人、老齡精神科病人、智障病人、精神科住院病人、患慢性疾病住院病人、需要長期接受阿司匹林藥物治療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病童注射預防流感疫苗。由十月底開始,醫管局亦開始為自願的員工注射預防流感疫苗。

  疫苗注射十分安全,除注射處可能出現輕微腫痛外,一般並無其他副作用。少數人會在注射後六至十二小時出現發燒、身體疲倦、筋骨肌肉疼痛等徵狀,這些徵狀通常會在兩天內自動減退。

  只有極小部分人士不適宜接受流感疫苗注射。欲注射人士如果曾對雞蛋或流感疫苗產生嚴重過敏;或曾出現吉-巴氏綜合症 [Guillain-Barre Syndrome (GBS)],應先向醫生或護士瞭解清楚。

  市民在預約注射疫苗的時間如果出現感冒病徵、發燒或嚴重不適,應待康復後才接受注射。專科及普通科門診病人可以向所屬診所查詢,也可以在辦公時間內致電醫管局熱線2300-6555。



2005年11月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