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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違反強積金條例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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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僱主因違反強積金條例,今日(十一月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港幣10,000元。

  The Park Language Group Limited被控沒有為一名僱員加入強積金計劃,於今日的聆訊中被裁定控罪成立,被罰款港幣10,000元。



2005年11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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