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署歡迎申訴專員調查現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
*********************
*********************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月二十七日)表示歡迎申訴專員提出主動直接調查現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並會與申訴專員公署充分合作,提供資科以配合調查。
社署發言人指出,政府一貫的政策是確保不會有人因經濟問題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顧。因此,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在政府醫療收費減免機制下是一律自動獲豁免公共醫療服務的收費,無須個別向社工提出申請。
對於其他有需要人士,包括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及貧困年長病人,社工會因應病人的實際需要給予一次過或為期多個月的收費減免,以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在處理因經濟困難未能負擔醫療服務收費的非綜援受助人醫療減免的申請,醫管局及社署已有制訂工作指引,社工根據指引,以家庭為基礎作出資格評估,考慮因素包括申請人患病所引致的經濟、社會和醫療情況。
社工所考慮的經濟因素包括家庭入息及家庭資產上限。此外,社工亦會同時考慮其他非經濟因素,包括病人的臨床情況,使用各項公營醫護服務的頻密程度,病情嚴重性;病人是否殘疾人士,是否需付任何特別開支,令其難以支付公共醫療費用等;並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減費申請。
完
2005年10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