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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置計劃業主須承擔保養維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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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提醒想透過最後一期「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第六期乙購買現租住單位的租戶,他們成為業主後,有責任妥善保養其單位,和共同承擔保養維修屋h公用地方及設施。

  房屋署副署長(編配及商業)馮浩棠表示:「業主可以行使他們的權利,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參與管理工作,並運用由房委會注資的維修基金,支付日後屋h的主要維修工程開支。」

  他續說:「為使購買者安心,房委會注資一筆相等於每個住宅單位14,000元的維修基金予每個出售屋h,預計足以應付售樓後十年內公用設施的主要維修費用。」

  他指出,「租置計劃」的公契,載有詳細條文,規定維修基金的使用,並列明可以運用維修基金支付的主要維修工程項目,如樓宇結構、屋宇裝備、斜坡和擋土牆等維修工程。

  他強調,所有獲挑選出售的「租置計劃」屋h大廈均狀況良好。房委會亦會因應屋h狀況進行所需的售前維修工程。此外,房委會會為樓宇提供結構安全保證,為期七年。

  今年八月開始推出的「租置計劃」第六期乙,共有五個屋h合共23,290個單位分期發售。為方便租戶認購,房屋署在屋h開售初期,會作一次過安排,讓同h的租戶申請認購屋h可出售的空置單位。

  深水鶣n昌h的1,898個單位已於今年8月底推出供租戶認購。由10月31日開始,大埔富善h的租戶可到該h的「租置計劃」小組辦事處索取售樓資料,並於11月3日開始遞交認購申請表,該h共有5,499個單位可供認購。

  其餘三個屋h分別為青衣長發h(2,478個單位)、元朗朗屏h(8, 483個單位)及將軍澳翠林h(4,932個單位)。這批屋h將會在隨後數月,一俟所需的維修工程完成後,便推出發售。

  「租置計劃」自1998年推出以來,已有超過十萬戶公屋居民透過由第一至六期甲的計劃成為業主。



2005年10月2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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