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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獲走私貨品及未完稅香煙(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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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昨日(十月十八日)分別偵破一宗走私案件及一宗私煙案件。

  海關人員昨日(十月十八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文錦渡管制站偵破一宗走私案件。海關截查兩輛從深圳扺港的貨櫃車,其中一輛貨櫃車報稱載有人造皮手袋、電子配件及五金配件等貨物,而另一輛貨櫃車則報稱載有家用五金塑膠製品、人造皮手袋及鞋等貨物。

  經檢查後,海關在其中一輛貨櫃車上檢獲200多萬支未完稅香煙、159箱共15,000多件未列載貨艙單成衣,及6箱共2,700多隻未列載貨艙單光碟;並在另一輛貨櫃車上檢獲19箱偽造商標及虛報產地來源物品,包括計算機、手袋、鐘、文具及鞋等。

  海關所檢獲的走私貨物共約值109萬元,而所檢獲的未完稅香總值約304萬元,應課稅值約163萬元。

  行動中,海關拘捕了兩名分別是40及53歲男司機,案件仍在調查中。

  另外,海關人員昨日下午四時十五分在上水偵破一宗私煙案件。海關在大頭嶺h一間村屋內搗破一個私煙倉庫,檢獲17萬3千多支未完稅香煙,總值約26萬元,應課稅值約14萬元 。

  行動中,海關人員拘捕一名37歲女子,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處理、售賣或購買私煙,皆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100萬元。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若企圖進出口未列艙單的貨物,若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2005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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