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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調低跨境渡輪擁有人的乘客上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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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議把適用於跨境渡輪碼頭的乘客上船費由每名乘客18元調低至15元。有關建議是因應當局最近完成的檢討。檢討結果顯示有關收費可下調約百分之十七。實施上述減費建議會令政府每年收入減少2,980萬元。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五日)說:「渡輪船隻的擁有人須就在跨境渡輪碼頭登上其渡輪船隻的每名乘客,繳付乘客上船費。實施減費建議會減低渡輪營辦商的經營成本,使船費有下調空間。」

  發言人表示:「大部分跨境渡輪營辦商已表示會把船費相應調低3元。」

  乘客上船費於《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輪終點碼頭)規例》(第313章附屬法例H)內訂明。修訂這項費用需作法例修訂。

  《2005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輪終點碼頭)(修訂)規例》將於星期五(十月七日)刊登憲報,下星期三(十月十二日)提交立法會。建議的船費減免計劃於今年的十二月實施。

  本港有兩個跨境渡輪碼頭,分別為上環的港澳碼頭及尖沙咀的中國客運碼頭。兩個跨境渡輪碼頭均屬政府擁有和營運的公用設施。政府的政策是,政府公用設施的收費一般應訂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務的全部成本的水平。

  發言人表示:「我們會根據收回成本的原則,並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如市民接受的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定期檢討乘客上船費的水平。」



2005年10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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