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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公司東主因僱用非法勞工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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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裝修公司東主因聘用內地訪客,今日(九月三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個月。

  五十二歲男被告林建位,承認九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的控罪,每項控罪各被判入獄十個月,同期執行。

  今年四月,入境處調查人員搜查深水�鶪@單位,發現有內地訪客在單位內居住。調查發現,被告為該單位的租客,他安排該批內地訪客為他工作,並安置他們在單位內居住。

  該批內地訪客因違反逗留條件,已於較早前分別被判監兩個月至十五個月不等。
 
  入境處警告:任何人士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

  所有旅客無論受薪與否,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

完

2005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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