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僱員觸犯《破產欠薪保障條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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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琣n海鮮火�桹s家的六名前僱員在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特惠款項時,提供虛假資料,今日(九月二十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共二萬五千元。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這是勞工處首次引用《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作出檢控。他強調政府會致力確保基金不被濫用,亦不會容忍任何人提供虛假資料。
曾在土瓜灣和西環�琣n海鮮火�桹s家工作的六名前僱員向基金申請特惠款項時,報稱分別被拖欠一個星期至一個月的工資,金額由四千零五十元至一萬五千五百元不等,但勞工處薪酬保障科調查後,發現事實上他們只被拖欠兩日至半個月的工資。
張建宗說:「勞工處高度關注涉嫌騙取基金的個案,如有足夠證據及證人,勞工處必定會向有關人士作出檢控,僱主及僱員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任何人如就條例的施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提供虛假文件,均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張建宗說:「政府於二○○二年十一月成立專責小組,以防止基金被濫用,小組成員包括勞工處、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產管理署和法律援助署的代表。」
截至今年八月,勞工處已將七十三宗個案轉介專責小組,商業罪案調查科就其中八宗個案拘捕五十四人,其中一名董事和一名僱員已被定罪,各被判處監禁一年。在其餘六十五宗個案中,商業罪案調查科及破產管理署正調查其中五十宗個案,另有十五宗個案因證據不足而終止調查。
完
2005年9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