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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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已委任陳家強教授為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主席,任期兩年,由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此外,政府亦已再度委任郭琳廣為消委會副主席,任期兩年,由二○○五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陳家強教授現為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他具有豐富的社會服務經驗及在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是消委會成員。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服務消委會期間,陳家強教授對保障消費者的工作表現出熱誠與承擔。我們深信陳家強教授憑�茈L在財務及管理學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對保障消費者工作的熱誠,將會領導消委會繼續發展。」
郭琳廣為執業律師及會計師。他於二○○一年十月七日首次獲委任為消委會副主席。
政府發言人補充說:「郭琳廣先生就有關營商手法和對消費者的法律保障方面的問題,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意見。郭先生的專業知識和對保障消費者工作的熱誠,將繼續對消委會的工作帶來莫大裨益。」
「我們亦對擔任了六年主席,行將卸任的陳志輝教授,致以衷心感謝。陳教授在過去數年對消委會作出卓越貢獻,推動了多方面工作,並就消委會的工作包括其組織架構和提倡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策略作出了全面檢討。」
委任陳家強教授和再度委任郭琳廣的公告已刊登於今日(九月九日)出版的憲報。
完
2005年9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