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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今日(七月十七日)出席一公開場合後與記者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
記者:較早前有說過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成立保證金制度,防止僱主濫用「破欠」,現在情況好像停滯不前,政府是否已否決這個做法?
葉澍�i:這絕對不是,我們一定會對付那些欠薪的僱主,所以我們現正進行幾方面的工作,最重要是大家都認為需要加重懲罰。現在欠薪只需要入獄一年,我們希望將刑罰提高,就如僱用黑工一樣,最高罰款為三十五萬和入獄三年,我們認為這應該有足夠的阻嚇作用。另一樣很重要的,就是加強檢控的行動,我們已跟商業罪案調查科等有關部門加強行動,亦已聘請三名退休警務人員;亦希望會多巡查一些目標酒樓,尤其要看看那些僱主有否支薪。其實另一個對付這些蓄意欠薪的僱主的方法,就是控告他們欺詐營商,如果他根本是沒有資金支付薪金,而繼續營業和拖欠員工,將來我們可以根據欺詐營商來控告他。就算酒樓已結業,那些董事仍然會「上身」,仍然有刑事責任,在這方面我們會多做些工作。
至於保證金和是否需要提高徵款方面,我們一直在積極考慮,我們亦提出對於飲食行業,我們是否需要提高徵款或設立保證金制度。以及凡是有前科的,即以前曾經營酒樓而然後結業,申請過破欠基金(的人士),如果他再經營酒樓,而又有這些董事在內,我們是否要提高徵款或要收取保證金,這方面我們並不是退縮,我們是積極考慮,但亦解釋了在實際執行上有些困難要解決。而在法律方面,我們亦和律師表示過有意這樣做,但律師則告訴我們要考慮譬如人權法或是否會構成歧視,特別是針對某些僱主。這些絕對不是我們無意去做,而是我們先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認為其實我們在這方面已做了很多工作。我們亦會大幅加重刑罰,加強檢控,我相信這些都會非常有效的。而事實上,那些數字亦開始減少,破欠基金的財政狀況亦一直有改善。
記者:但現在有關保證金的問題尚在研究階段,會否要相當時間才可實行?
葉澍�i:我們目標是希望在暑假未來這兩個月,可以實行的都會決定付諸實行,因為我們已諮詢破欠基金委員會,在未來兩個月會諮詢勞顧會(勞工顧問委員會),希望在諮詢過勞顧會後,並在與律政署、銀行界等有關人士商討後,我們便可以決定怎樣處理。然後,若有地方需要草擬法例,便會利用這兩、三個月的時間進行草擬工作。在立法會復會後,會將建議交予立法會的人力事務委員會。若獲得通過,便可立刻付諸實行,所以我們絕對沒有拖延,而是完全利用這兩、三個月完成這些工作,可以做的我們定必進行。
記者:方向如何?是否會先在飲食業推行?時間表如何?
葉澍�i:讓我重複一次,最重要的是加重刑罰,不單止是飲食業,我們認為必需嚴厲對付所有欠薪的僱主,如將現時的罰款20萬及入獄一年,大幅提高至35萬及入獄三年,相定會加強阻嚇作用。我亦曾指出,我們會考慮加強以欺詐營商來檢控這些董事,就算某一酒樓結業的話,如果我們確認他們存心欺詐,即東主一直都沒有錢出糧,但卻一直拖欠僱員(工資),在這方面,我們會加強檢控。我相信最有效的是提高刑罰、加強檢控、加強巡查,這些都會有效。正如你所說,(對於)飲食業有「前科」的,我們亦希望有一些新措施,例如提高徵款和要他們繳交保證金,但執行這些措施會有實際困難,但法律上和原則上,我們會和有關人士繼續商討,不會拖延,我們定會在未來這兩、三個月內諮詢勞顧會,在有決定後,便會提交立法會,修改有關的法例。
記者:破欠基金委員會就保證金方面並沒有共識?
葉澍�i:大家都知道在罰款等方面已有共識,剛才提及在(保證金)執行上的困難,我已指出,在未來兩、三個月會進行諮詢,在諮詢完畢後,如有需要會再返回破欠基金委員會討論,然後再在勞顧會討論。我相信這大致上可取得他們的意見,然後我們便作出決定,將我們認為可行的,或以草擬法例的形式,在立法會復會後,我們會第一時間交人力事務委員會,我相信這會很快的。
完
二○○五年七月十七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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