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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入稟控告海富苑法團違反公契(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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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向海富苑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發出傳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院向法團頒令及發出多項禁制令,以期房委會的承建商能盡早展開海寧閣的維修工程。

  此外,房委會亦希望透過是次法律行動,追討被拖欠的公契經理人酬金。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法團多項做法明顯抵觸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有關條款。

  他解釋說:「房委會在海富苑擁有超過八成業權(包括海裕閣、海韻閣及海嵐閣三座公屋大廈),實在有必要保障房委會、租戶及個別業主的權益,因此決定向法團採取法律行動,以確保業主繳交的管理費,以及用作維修屋苑公共範圍的維修基金得到合法,和最符合住戶利益的運用。」

  房委會入稟高等法院,要求:

一、頒令容許房委會及/或其承建商或代理人進入海富苑展開所需維修工程;

二、禁制法團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採取任何措施或行動,阻止房委會及/或其承建商或代理人進入海富苑展開所需維修工程;

三、禁制法團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採取任何措施或行動,包括在管理委員會上通過任何議案動用管理基金處理個別單位的鋁窗問題;

四、聲明管理委員會需要批准房委會,作為公契經理人,動用管理基金向欠交管理費業戶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拖欠的管理費;

五、聲明管理委員會通過拒絕支付房委會作為擔任公契經理人的酬金的議案無效。

  有關海富苑的維修問題,房屋署在過去兩年一直跟進,並積極回應法團的各項訴求,包括已完成三座出租樓宇大部份的走廊紙皮石維修工程;基於善意,答應全面更換海富苑海寧閣及其他兩幢租住公屋的側掩鋁窗鉚釘;回應法團的要求向法團建議,由房屋署向法庭申請以分劃條例,把出售樓宇的管理權責從屋苑劃分出來。

  在此期間,房屋署代表,包首長級人員,先後與法團代表舉行過不下十次會議,並因應法團要求,向其提供過百張的建築及樓宇結構圖則,以及多份排水渠、石屎、鋁窗及牆身飾面的規格文件,以書面回覆法團所提交的十三份調查報告及承諾由總建築師簽署維修方案,目的是讓雙方能早日就維修工程的施工安排達成共識。

  儘管房屋署經過多番努力並採取上述各項措施,但仍未能取得到法團同意,為海寧閣進行維修工程。

  法團又透過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議案無理要求房屋署承建商及維修承辦商在屋苑進行任何維修工程的按金,由原本的二千元大幅提高至二萬元,藉以阻撓承建商進行所需工程。

  另一方面,法團自今年一月開始,拒絕支付房委會作為擔任公契經理人的酬金,至五月為止,欠款已累積超過三十五萬元。

  海富苑將於明天(五月二十八日)舉行業主大會,房委會呼籲法團依據4月29日管理委員會上商議的維修方案,即「將批准房委會承建商在海富苑海寧閣、海韻閣、海嵐閣及海裕閣進行走廊紙皮石牆身修補工程、樓宇後樓梯及部分外牆內角位牆身石屎剝落、外牆污水喉管滲漏等交由業主大會議決」,以確保樓宇質素。

  房委會同時籲請法團盡快批准房屋署維修承辦商申請在海寧閣空地圍欄,以便為海寧閣業戶進行更換側掩鋁窗鉚釘工程。

  海富苑共有四幢樓宇,其中海寧閣是在1999年「可租可買」計劃下出售樓宇,其餘三幢仍為房委會轄下的租住公屋。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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