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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五月二十七日)發出一套新的《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該指引適用於即將及以後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
行政長官選舉由六月三日起接受候選人提名,至六月十六日止。若有超過一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便會在七月十日進行投票。
選管會主席胡國興法官在記者會上說︰「獲提名的候選人必須取得至少一百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簽署提名表格,表示同意提名。」
獲提名人士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四十歲或以上、沒有外國居留權,並在投票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才符合資格成為候選人。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朱芬齡法官已被委任為今次選舉的選舉主任。
獲提名人士必須將填妥的提名表格親自送交選舉主任。選舉主任辦事處設於灣仔港灣道二十五號海港中心十樓。在提名期內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及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朱芬齡法官將會在該辦事處接受候選人遞交表格。該辦事處不會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接收提名表格。
選管會在四月發出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的建議,進行為期兩星期的公開諮詢,選管會在參考過收到的十五份書面及兩份口頭意見後作出定稿,在今日發出正式指引。
胡國興說︰「正式指引與在四月發出的建議指引並沒有重大出入。」
他提醒有意參選的人士在遞交提名表格或進行競選活動前,應先詳細閱讀指引。
他說︰「候選人,包括已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士(不論是否已遞交提名表格者),以及他們的代表,可就這套選舉活動指引的詮譯及實施,以書面向選管會作出查詢。」
新指引將適用於所有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香港法例第569章)而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指引全文,以及選舉的其他資料,已上載到選舉網頁供市民瀏覽,網址為www.elections.gov.hk。一般查詢可致電2891 1001提出。
有關行政長官選舉提名及委任選舉主任的公告,已於今日出版的憲報內刊登。
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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