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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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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十八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將自明日(五月十九日)起調高50元 (百分之一點五),即由每月3,270元增加至3,320元。

  新的工資水平適用於所有在今年五月十九日或以後簽署的僱傭合約。

  政府定期就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進行檢討。在釐訂規定最低工資時,政府會考慮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的變動,以及勞工市場情況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

  在今年五月十八日或以前按當時規定最低工資每月3,270元簽署的合約,如果在今年六月十五日或以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該處亦會處理有關申請。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支付少於現有僱傭合約列明的工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僱主可選擇給予外籍家庭傭工高於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酬。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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