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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口頭答覆:
問題:
政府委託進行的《香港港口規劃總綱2020》顧問研究初步選定兩個可興建10號貨櫃碼頭的地點,其中之一是在大嶼山西北部大澳對開海面興建一個人工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顧問公司在進行研究期間及在初步選定大澳對開海面作貨櫃碼頭選址前,有沒有主動諮詢大嶼山的居民、居民團體及離島區議會;若有,諮詢的詳情;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當局會不會在決定10號貨櫃碼頭選址前進行公眾諮詢;若會,諮詢的詳情;若否,原因是甚麼;及
(三) 有沒有考慮在大澳對開海面興建貨櫃碼頭會否違反當局在《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中倡議的自然保育原則?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香港港口規劃總綱2020研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於規劃未來20年可持續實行的香港港口發展競爭策略和總綱計劃。為此,研究亦考慮到闢建新港口設施的時間表和規模,並提出了兩個可供發展10號貨櫃碼頭的地點,分別為大嶼山西北部及青衣西南部。目前,政府對10號貨櫃碼頭的選址尚未有定案。我們會按照該研究所提出的建議,就大嶼山西北部進行生態研究,並就環保因素評估在此興建10號貨櫃碼頭的可行性。同時,我們亦會更新港口貨運量預測數據,以定出興建10號貨櫃碼頭的最適當時間。在獲取更多資料後,我們會檢討擴建港口的不同方案。
在進行《研究》期間,顧問公司曾廣泛諮詢業界意見,包括港口、航運和物流服務的業界代表、營運者和用家等。在諮詢香港港口發展局、物流發展局及航運發展局後,我們於去年十一月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匯報,並進行公眾諮詢,包括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和環境諮詢委員會匯報研究結果,出席離島區議會環?改善及食物壎糽e員會,向議員和委員介紹《研究》的結果及?取他們的意見。我們收到社區及各界人士共25份意見書。我們會小心分析他們的意見。我想重申十號碼頭選址現時尚未有定案。我們會在大嶼山西北進行生態研究,及更新港口貨運預測,然後再評估兩個選址建議。
(二) 我們日後在決定落實任何建議選址前,會進行公眾諮詢。貨櫃碼頭發展項目乃屬於《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中附表二的指定工程項目。故此,不論最後的選址在那堙A這項貨櫃碼頭的工程必需進行可行性研究及按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詳細的環境影響評估,證明這項工程的環境可行性。屆時,公眾亦可就該項目的《工程項目簡介》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提出意見。除了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外,發展十號貨櫃碼頭還須符合《城市規劃條例》,《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等等的規定。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發展十號貨櫃碼頭將須擬備一份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須刊憲及公開展示大綱草圖以供公眾查閱及提出意見或反對。由於貨櫃碼頭發展項目涉及填海,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有關工程亦須刊憲,使公眾可提出意見和反對。政府會按既定程序就落實十號碼頭的選址諮詢公眾,使公眾可就環境、規劃和填海各方面表達意見。
(三) 大嶼山西北部是《研究》提出可興建10號貨櫃碼頭其中一個可能方案。假若將來的選址是在大嶼山,正如我剛才指出,我們需要對選址建議進行生態研究,環境影響評估,確保興建10號貨櫃碼頭符合生態、環保及填海各方面的規定。
完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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